202198日,土耳其商业部宣布第2021/44号通告,鉴于即将对入口聚酯短纤实验保障措施,决议暂停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域、印度尼西亚、韩国、印度和泰国的聚酯短纤(土耳其语:poliesterden sentetik devams?z lifler (polyester elyaf))征收反推销税,以下qing况除外:1.若上述国家/地域涉案产物的反推销税高于保障措施税,将继续征收反推销税,税率为反推销税与保障措施税的差额部门;2.若以入口允许证形式实验反推销措施,将维持原反推销税。措施自2021923日起生效,有用期与聚酯短纤保障措施的有用期一致。涉案产物的土耳其税号为5503.20.00.00.00。

199934日,土耳其经济部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涤纶短纤(或聚酯短纤)启动反推销原审立案视察。2018420日,土耳其经济部对印尼和韩国涉案产物作出第三ci反推销日落复审一定性终裁,第三ci延伸涉案产物的反推销税,税率(到岸价)为:印度尼西亚6.2%~12%、韩国6.2%。

200678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沙特阿拉伯的合成聚酯短纤启动反推销原审立案视察。20181020日,土耳其商务部宣布2018年第36号通告,对中国大陆合成聚酯短纤作出第二ci反推销日落复审一定性终裁,继续对华合成聚酯短纤征收0.21美元/公斤反推销税。

2002426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域、印度和泰国的聚酯短纤维(聚酯短纤)启动反推销原审立案视察。201984日,土耳其商业部宣布第2019年第26号通告,对gai案作出第三ci反推销日落复审终裁,维持对中国台湾地域、印度和泰国涉案产物的反推销税,税率划分为到岸价6.4%~12.0%、8.5%~12.0%、12.0%的反推销税。

2020530日,土耳其对入口聚酯短纤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视察。2021824日,土耳其商业部宣布2021年第6号通告,对入口聚酯短纤作出保障措施终裁,裁定对涉案产物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0.060美元/千克,第二年为0.058美元/千克,第三年为0.056美元/千克。措施自颁布相关总统令之日起生效。

(泉源:中国纺织品收支口商会